1. 研究目的与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人与自然的矛盾日益突出,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巨大障碍。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对环境和资源相关问题关注不足,因而无法利用税收手段缓解我们面临的环境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保护税可以拓宽税收的调节领域,不仅在保护人类生存环境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充分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和谐统一,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我国现阶段环境保护税费政策的不足与缺陷;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体系的设计与征管。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根据环境保护税相关理论,借鉴国外环境保护税开征的成功经验,探讨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体系的设计与征管。
写作提纲:(1)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的必要性;(2)我国现阶段环境保护税费政策的不足与缺陷;(3)国外环境保护税开征的成功经验;(4)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体系的设计与征管。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我国目前尚未开征独立的环境保护税,现行排污费制度和融入式环境税制对环境保护作用效果并不明显。环境保护税费改革应在明晰各税种功能定位和税种间协调配合前提下,开征专门以环境保护预防和治理为目的的独立环境税,取消融入式环境税制的惩罚功能,从而建立定位清晰、激励有效、协调有序的绿色环境保护税机制。
国外环境税制已有几十年的理论与实践。早在上世纪20年代,英国经济学家就提出通过向污染环境的生产商征税的办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20世纪70 年代初,OECD环境委员会首次提出#8220;污染者付费#8221;原则,排污收费制度开始实施,由污染者负担环境破坏的治理费用。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西方发达国家开始进行#8220;绿色税收#8221;改革,征收环境税的目的,不再局限于按#8220;污染者付费#8221;原则筹集环境治理资金,其目标也扩展到促进资源节约、促进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的转变等方面。目前主要发达国家的环境税已相当完备,其主要特征有税收征收范围广、税种针对性强、燃料税收入比例高、课税选择简便、环境税专款专用等。实践证明,这些环境税真正发挥了保护环境的作用。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选择确定论文选题,听取指导老师的指导意见。
(2)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18日,大量收集相关文献和数据,撰写开题报告,提交指导老师审查后,按要求修改完成开题报告。
(3)2022年1月19日至4月20日,继续收集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资料和进行有关调研,按照毕业论文规范化要求撰写论文初稿,交指导老师审阅;提交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
5. 参考文献
[1]刘晓宏,吴志宏.浅谈环境税[J].地质技术经济管理,2004,(5):49-51.
[2]托马斯#8226;斯德纳.环境与自然资源管理的政策工具[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15-86.
[3]OECD.Tax administration in OECD countries: comparative information series[R].Paris:OECD.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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