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
(一)研究意义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建部、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结合国家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范围,实现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发证。
《通知》的下发有助于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制度,形成覆盖城乡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体系,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监管水平[1]。
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统一登记成为国土资源地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用益物权的重要措施,还是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管理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2. 研究的基本内容和问题
(一)研究目标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物权。
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物权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为用益物权,从而结束了学术界多年来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之争,基本构建了我国现行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
物权法》确立了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物权地位,城乡统一实行房产登记构架的基本形成。
3. 研究的方法与方案
(一)研究方法(1)实地调查法通过实地问卷调查工作,了解掌握调研地区农村宅基地和房屋产权登记的现状,居民(农户)、村镇干部对村镇房屋产权管理现状、制度改革的态度与需求等实际情况。
(2)案例分析法在资料收集和分析的基础上,选择南京市六合区黄桥镇统一登记情况为研究对象,进一步剖析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
探究更稳定的土地产权制度。
4. 研究创新点
本文以实地调查资料为基础,实证分析了我国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若干建议,在论证主题上有一定新意。
在研究方法上,笔者借用了一些社会统计学的原理、方法与工具,对调查数据的关联性进行了一定的统计分析,以更科学、客观地描述农村房屋产权登记的现状与问题,因此与目前同类研究相比,研究方法有一定的新颖与创新之处。
5. 研究计划与进展
2015年4月-5月 查阅相关文献,对已获资料进行整理、分析。
2015年5月-6月 完成文献综述2015年11月-12月 确定论文题目2016年2月-3月 完成开题报告2016年3月-4月 设计问卷、实地调研2016年4月-5月 分析调研数据、初步定稿2016年5月-6月 完成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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