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
研究背景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满足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的生活需要和从事家庭副业生产的需要而用于分配给其农户使用的住宅用地及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居民赖以生存的重要生活资料,关系着农民的安身立命,也影响农村的发展与稳定,以及耕地的保护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新中国成立初,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属于农民个人私有,可以自由买卖和处置。随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不断发生变化,农村土地的有关法规政策也在不断进行调整,1962年初,国家上收私有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只赋予农民长期使用的权利,同时限制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规定,农村住宅的买卖只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进行,否则,该集体经济组织将因该行为可能损害其利益而否认其效力;《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业建设;《担保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物权法》第153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2. 研究的基本内容和问题
研究目标
本研究参考有关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研究的文献资料,通过完成河北省廊坊市部分农村地区农民流转宅基地的意愿、目前存在问题的调查,利用定量分析方法对调查内容进行数据统计与分析,总结得出当前河北省廊坊市部分农村地区宅基地流转的意愿与影响因素,为宅基地流转改革提供一些建议。
研究内容
3. 研究的方法与方案
研究方法
在研究中,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注重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和实地调查采访,收集农户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意愿方面的数据资料,为实证分析打下基础。
(1)文献研究的方法
4. 研究创新点
在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本研究主要研究农户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意愿,在利用经济学和法学等理论进行分析的同时,结合廊坊市部分农村地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现状调查,重点分析农户意愿,最后得出结论和政策建议,可能存在以下创新:
(1)本研究的重点界定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上,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与农民生活关系最密切的部分,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也更好的与其他种类的集体建设用地区别开来,便于数据的获取和研究的进行。国内其他研究主要泛指农地的使用权和产权,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关注较少。
(2)本研究选择河北省廊坊市作为调查地点。宅基地流转的相关调查范围和试点主要集中在南方省份,尤其是较为发达的地区,而河北省的相关研究则少之又少。近年来,廊坊市开展了新农村规划建设,整治村容村貌,宅基地方面存在的问题渐渐浮出水面,需要相应对策来解决,而以往对廊坊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研究还没有。
5. 研究计划与进展
计划时间 | 预期进展 |
2013.12.12014.1.1 | 前期准备,阅读相关理论资料,设计调查问卷 |
2014.1.12014.2.15 | 开展实地调查 |
2014.2.162014.3.15 | 整理、筛选、分析数据 |
2014.3.162014.4.10 | 系统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完成论文初稿 |
2014.4.112014.4.30 | 论文修改 |
2014.5.12014.6 | 定稿及论文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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